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10月22日,記者從省林業和草原局了解到,我省于2022年至2023年授牌的45家自然教育基地于近期完成綜合評價工作,不僅全面掌握了自然教育基地運行現狀,并完善分級分類評價機制,填補了青海自然教育績效評價空白。
7月至9月,省國家公園科研監測評估中心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分批次對包含自然保護地類、場館場所類、教育科研類的45家自然教育基地開展綜合評價工作,并于近期通過專家審定。綜合評價圍繞有序推進符合區域化自然教育課程設計,建立區域特色、青海國家公園示范省自然教育基地特點、自然教育與生態體驗融合發展的自然教育創新體系等方面,嚴格遵循科學性、全面性、客觀性、導向性、動態性原則,通過材料審核、實地考察、綜合評定相結合方式,重點對基礎設施建設、課程活動開展、人員配備、安全保障等運行情況開展綜合評估。通過綜合評價,已認定的自然教育基地整體符合青海省自然教育發展階段性要求,其中優秀基地14家、良好基地22家、合格基地7家,不參評基地2家。
自然教育作為青海國家公園示范省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通過社會團體、科研院所、教育機構等聯合探索實踐,已初步構建生態特色鮮明、區域覆蓋較廣的基地發展格局。2020年,省林業和草原局首次出臺《關于積極推進青海省自然教育工作指導意見》,2022年,我省認定首批31處自然教育基地,2023年認定第二批14處。45個自然教育基地的成功認定,有效推進自然教育體系化建設,成為進一步提升公眾綠色發展能力的重要舉措。
(來源: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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