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記者 包拓業 實習生 何有玲 報道)12月17日,在青海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十四五’發展成就”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上,省生態環境廳就2025年新修訂的《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管理規程》與《“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管理規程》主要變化進行了解讀。
據省生態環境廳自然生態保護處副處長苗惠田介紹,此次修訂旨在解決以往創建工作中存在的流程繁瑣、指標針對性不足等問題,推動示范創建管理體系更加科學化、規范化。修訂內容主要聚焦于指標體系、遴選周期和申報流程三個方面。
在指標體系上,2025年版指標延續了涵蓋目標責任、生態環境安全、生態經濟、生態文化、生態文明制度等五大領域。其中,市級指標由32項增加至35項,新增了“地表水劣Ⅴ類水體比例”等約束性指標;縣級指標數量保持25項不變,但對部分指標進行了精準優化,例如將“縣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率”的表述修改為“縣級城市(含縣城)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率”,使考核范圍更加明確。
從今年起,示范創建的遴選工作周期由以往的一年一次調整為三年一次。此舉通過總量控制實現“優中選優”,旨在提升命名地區的“含金量”和示范引領效應,推動創建工作從追求數量向注重質量轉變。
苗惠田介紹,為切實減輕基層負擔,新版規程大幅壓減了申報材料。申報文檔類別由原來的12類精簡為6類,取消了多項重復證明事項。同時,明確依托全國統一的生態文明示范建設管理平臺推行線上申報與評審,實現“一網通辦”,并強化了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的初審責任,減少了國家級復核環節,有效縮短了整個申報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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